
近年来,监管层一直在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5月26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银监会还提出,大型银行要在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
据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普惠金融事业部亮点主要体现在“条线化”管理体制和“五专”经营机制。管理体制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银行从总行到分支机构、自上而下搭建普惠金融垂直管理体系,总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分支机构科学合理设置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前台业务部门和专业化的经营机构,下沉业务重心,下放审批权限,以便更好地服务普惠金融客户。
经营机制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经营机制,实施专项信贷评审、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化专业化经营管理。一是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开发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服务。制定专门的信贷管理政策,建立专项信贷评审机制。二是建立专门的统计核算机制,真实反映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成本、收益和风险状况。三是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金,覆盖资产减值风险。对普惠金融业务确定合理的风险容忍度,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四是建立专门的资源配置机制,专门下达信贷、经济资本、费用、固定资产、用工等资源计划,为普惠金融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五是建立专门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普惠金融业务特点的专项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有效的绩效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有利于相关银行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提供差异化产品,加大资源保障,增强业务开展动力。起草过程中,既强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普惠金融服务内生动力,也强调外部配套政策支持;既对普惠金融事业部经营体制作出了统一要求,又允许银行根据自身客户基础、业务特点、服务优势,突出服务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同时,银监会还提出了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和商业化运作的要求,以实现普惠金融事业部长期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相关工作措施有效落地,《实施方案》还就组织实施和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将于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资源分布并不平衡,金融机构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偏少,资金往往流向富裕地区,偏远、落后地区资金紧缺。加上银行机构因考核导向、风险承受、人力成本等因素,以及近年来金融乱象严重、资金“脱实向虚”趋势明显,使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愈发突出。
2014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近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已相继宣布在总行层面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