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怎么做?
发表日期:2017.04.17
最近,微博、腾讯、微信等个个媒体网站都被“辱母杀人案”刷屏。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17日,22岁的青年于欢,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此案后,法院的判决书引起了社会轩然大波。
22岁的于欢,在母亲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个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一人被刺死。《南方周末》的一篇《刺死辱母者》的报道一天之内被刷屏,它报道的描述词汇是“极端手段侮辱”,那到底是怎样的“极端手段侮辱”?这篇报道描述的很克制,并没有进行详细阐述,但是我们可以想象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极端手段侮辱。
2013年的时候,我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美国发生过一起枪击事件。当时,年轻的母亲在家里照顾3个月大的宝宝,母亲听见外面有人撬她家的锁并且试图闯进来,然后她赶紧拨打911紧急呼救电话求助,她问工作人员:“我手里有把枪,如果歹徒破门进来,我能不能开枪?”工作人员的回答是:“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做,但是,你做你该做的,保护你的孩子。”很快,两名歹徒破门而入,年轻母亲将其中一名歹徒当场击毙。随后警方赶来认定母亲是正当防卫。
跳出案件本身,我们这个社会总是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记得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新闻,晚上,一个年轻女孩正在睡觉,一名歹徒从凉台翻进来,入室抢劫完后,准备从凉台翻出逃跑,这时候女孩被惊醒看见凉台上的小偷,尖叫一声,小偷不慎从凉台上掉下,骨折后住院,小偷把女孩告上法院,让其赔偿住院费。更令我震惊的是,此案被告成功,女孩赔付小偷所有住院费和精神损失费。法律不外乎人情,别让所有的弱者成为罪过,别让所有的不幸成为活该,别让所有的道德都成为绑架。
我觉得这件事情最让人寒心的莫过于警察的冷眼。大家都在集中关注法庭怎么判,而整件事情中警察的漠视成为那些恶霸的最大纵容,最终酿成惨剧。其实这件事,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案件,它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的现状,人民警察为人民,如若全国地方警察都将人民的危难祸福不放在心上,那么这个社会如何?
这篇文章结尾我想说:法律是依顺人性的,通过惩戒恶人彰显人性,而不是让人性受制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