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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人行济南分行了解到,我省近日制定实施《关于金融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驻鲁各银行业机构在六个方面加大对我省创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到2010年,全省服务业信贷占比达到36% 以上。
加大对创业的金融支持,带动扩大就业。各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山东省政府确定的30个重点扶持和培育的创业型城市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创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利用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为创业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带动扩大就业。
加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年力争实现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督促银行业机构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门通道,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 3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 )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的倍增作用。
改善对重点人群的金融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在国外实现就业。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培训的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民工等就业重点人群在就业有保障、国家认证的教育培训机构接受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的,采取由教育培训机构统一“承贷承还”的办法,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工等就业重点人群提供商业性教育贷款服务,为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的企业和单位的信贷支持,鼓励其增加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岗位和机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另外,加大对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以及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