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首个支持新三板发展的文件,成为今日市场的最热点。
证监会今日表示,制定进一步推进新三板的若干意见。研究推出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的试点。拟在新三板内分层,初步设基础层和创新层。现阶段暂不降低新三板投资准入。
在业内人士看来,分层应该说是2015年新三板最大的政策利好。
中国证监会今日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全国股转系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提出当前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总体要求。
1、定位:坚持全国股转系统独立而非孤立的市场地位,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
2、融资:放开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价发行和授权发行机制;
3、交易方面:发展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基金,大力发展做市转让;
4、分层方面: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
5、主办券商管理: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适应全国股转系统特点的证券业务体系,培育全链条服务模式。
东方证券新三板研究专家段军芳博士、申万宏源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黄文彬、东吴证券高级经济学家黄琳博士、上海美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进4位业内研究专家或者“实战派”新三板业务从业者。以他们的专业、实战视角来深度解读今日重磅之证监会首个支持新三板发展文件内涵。
【业务实战派】
上海美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进:
不再只“拼数量”,新三板业务回归本源
这一支持性文件在这个阶段推出,可谓是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文件,可以说超出了我个人甚至是市场的预期,因为它不是针对新三板某一项细枝末节制度的调整,而是对新三板的定位、改革方向给出了系统性的安排。从全文看来,可以说新三板市场完全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独立自主的市场,与其他两个交易所之间不存在好坏,上下层的关系,这也消除了很多人的顾虑和误解。
对于我们实战的业务中介机构或者第三方公司而言,该文件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新三板的所有从业人员明确了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制度安排。
而且可以预见的是,证监会发布该支持文件,将通过制度性安排来使得市场进行自动筛选,这就会使得新三板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再只是“拼数量”,不再只是赚挂牌的钱,而是来挑战和突破服务方式和内容,从而回归了新三板服务中小创新创业企业的本源。
【新三板政策研究专家】
东吴证券高级经济学家黄琳博士:
“分层设计是新三板一系列制度红利的突破口”
新三板分层制度迫在眉睫。“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深化新三板改革,将其提升到战略性高度,一系列制度创新更加紧迫,而目前最重要的制度就是分层设计。此文件将分层进一步落实为基础层和创新层。
未来,新三板还有许多制度红利值得期待,比如投资者门槛降低、做市牌照放开、公募基金入市、推荐机构扩容、绿色转板机制、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融资制度、有利于风险管理的指数产品等。但是这些制度均需要建立在不同公司分类的基础上,所以分层设计是一系列制度红利的突破口。这些制度推出,将大大提升新三板的流动性及估值,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新三板,使新三板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真正为中小微成长性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和发展问题的市场。
截至今天,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4239家。按照每天20家挂牌计算,预计到今年年底,挂牌数量很有可能达到5000家。不过,由于新三板上市门槛较低,包容性强,挂牌企业质素参差不齐。
新三板净利润排名前三与后三名比较:

未来,不少计划转板的企业也许将留在创新层,因为创新层兼具融资的灵活性、便捷性以及交易的活跃性。未来“新三板”企业也许更热衷于内部不同层级之间 的“转层”,而不是“转板”。当然,也有可能出现“马太效应”,差的更差, 成为“僵尸”; 好的更好,成为明星或 “妖股”。
【券商新三板业务实战派】
申万宏源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黄文彬:
“券商将为此打造全链条业务模式”
此次证监会的支持新三板发展的文件里对证券公司的服务导向,也进行相应的制度规定和安排。
文件特别提到了,“《意见》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适应全国股转系统特点的证券业务体系,培育全链条服务模式,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限制。优化完善现有交易制度安排,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强化主办券商交易组织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
上述内容是证监会要求券商为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培育全链条的业务模式,这与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有机联系起来的。未来,券商不再仅仅只是为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这种基础性业务那么简单了,还将涉及到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债券业务、并购业务,甚至投资、资管业务等全链条的券商业务部门,都会因此活跃起来。
因此,接下来,证券公司在新三板业务上也势必会因此加大人力和物力的配置。
此外,新三板市场的打造是国家基于长远考虑的。数量庞大的、具有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包容性强、效率高的新三板市场进入资本市场,促进了相应的挂牌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
我个人基于日常工作体会和理解,将来,等到《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以及注册制的推出,可以预见的是,新三板企业转板,将成为一种常态。
【新三板研究专家】
东方证券新三板研究专家段军芳博士:
新三板不再被界定为“跳板”or“过渡板”
证监会首发支持新三板发展文件,便打破了先前的主流观点。此前,很多人将新三板界定为主板或创业板的“过渡板”。而此文件首先便对新三板角色定位上做了明确的界定:新三板是多层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且保持独立性。
在此文件当中对分层制度作出规定:暂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但是,对于之前呼之欲出的竞价交易制度、降低门槛两者界定为条件尚不成熟,所以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这是出于监管层对于新三板交易是否需要与A股接轨的评估和考虑,是监管层在按照步骤、循序渐进地推动相关制度安排。
对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的质疑,该文件亦有回应。考虑到新三板市场的交易对手不足,在准入门槛暂不会降低的情况下,证监会提出会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这样一来,一方面会提高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通过新三板基金间接进入新三板市场,此外,还可以引导新三板市场成为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而A股市场经过多年也未能实现从散户为主变身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此文件是监管层在引导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此外,对于该文件中提出的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的制度安排,也预示着新三板市场将成为一个有生命力和高度市场化的市场,挂牌企业“能进能出”,甚至三板(主板、创业板、新三板)未来可以相互转板,打破了原有市场间的流动性,实现上下、同层次市场间的流动,三个市场可以有机联系起来,打造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