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贷利率不再强调1.1倍
发表日期:2009.04.10
二套房贷政策是否松动最近备受关注,记者昨天从北京银监局了解到,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但贷款首付必须至少为四成。
北京银监局相关人士昨天对记者说,3月31日,该局相关监管处分别召集所辖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申了“二套房贷”的有关要求。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发放住房贷款。即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据记者了解,央行和银监会此前规定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以享受首付最低二成,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七折的优惠政策。二套房贷的政策是首付最低四成,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
北京银监局昨天给记者的相关政策说明中未强调贷款买二套房1.1倍利率的说法,而是将权力“下放”给商业银行。这与上述国务院文件中的表述是一致的。
北京银监局昨天还重申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即无论首套贷款是否结清,若二套不是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则一律视同为二套房,要求首付比例至少为四成。对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相关解释为,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二套房是否能毫无争议地搭上首套房的政策,是不是改善型住房很关键。记者昨天从北京一家商业银行的房贷部人士处确认,银监局3月31日的会议还进一步厘清了改善型住房的概念,即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北京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07平方米为限,来认定改善型住房需求。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京城有少数银行在二套房利率方面已经呈现“松动”迹象。一家商业银行称,该行目前对二套房贷利率可视情况按基准利率的8折或者9折来执行,贵宾客户甚至还能拿到7.5折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