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Information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人人聚财网贷3.0模式调查:“剥离风险”存疑

发表日期:2014.04.09

    人人聚财的网贷3.0模式,正在把非融资担保公司和P2P网贷缠结在一起。而政府对两者的监管政策至今均未明确。

    所谓网贷3.0模式,就是P2P平台把传统的业务部门去掉,由合作机构(主要是担保公司)寻找项目并提供担保,风控也由合作机构负责,P2P平台只进行信息撮合。

    在人人聚财的宣传中,其网贷3.0模式优胜于其他同类平台的商业模式,其合作机构也是“国企性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及有一定行业知名度的民营机构”,“近两年坏账控制在2%以内”,“六道缜密审核 安全固若金汤”。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未能在人人聚财官网找到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项目的记录。同时,人人聚财宣传的部分内容与记者查阅到的信息也有不符,其重要合作伙伴存在违规经营的嫌疑。


    非融资担保公司存监管空白


    根据人人聚财官网公布的信息,最近一段时间,为项目提供担保最多的机构是深圳市万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众担保)。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从3月3日到4月2日,万众担保为人人聚财提供项目330个,占同期所有项目的一半多。人人聚财对这家担保公司的介绍中有这样的描述:“公司专注做小额贷款、二手车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过桥、赎楼等业务,在小微投融资、资产评估及金融中介服务方面具有资深经验。”

    为了进一步确认万众担保是否经营小贷业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意向借款人的身份致电该公司,询问是否有小贷业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有该业务,并表示利息约为2分(月息)。在后续的联系中,万众担保业务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借款月息在2分3(折合年息27.6%);在问及是不是和万众担保签合同时,这名业务人员表示“没错,是和我们公司签”。

    “其实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来之前,很多担保公司都在做小贷业务,很混乱,也出了很多问题。”某融资性担保公司员工黎小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办法》出来以后,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作了严格规范,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经营小贷业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小贷业务事实上也就没有了法律支持。”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简单说是有无融资性担保牌照。没有牌照的都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条例的规定即可获得经营手续和资格。万众担保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一种——投资担保公司。

    《办法》出台后,担保公司兼营借贷业务的风气有所收敛,业内普遍认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小贷业务也失去法律支持。但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针对的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并未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作任何规定。多位担保行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暂无相关法规具体规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这一说法也从广东省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文处得到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