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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遇监管“紧箍咒”

发表日期:2013.04.03

短期利空 长期利好

日前,银监会发布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文件,引起了各界广泛讨论。虽然银行股随后的走势表明市场对新规效果的“利空”心态,但专家认为,新规或被市场过度解读,诸多业内人士更倾向“短期利空、长期利好”的判断。

促进理财业务转型

据悉,新规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进行了界定,即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这个界定囊括了几乎所有可能成为银行变相放贷的金融市场工具。普益财富研究员肖芳说,新规出台的实质目的显而易见,即希望银行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降低银行业整体系统性风险。自2012年7、8月,银监会就已经着手清理理财产品,原则上实行“新老划分”:新成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实行单独核算,允许“一对多”或“多对一”,但不能“多对多”;存量“资金池”运作模式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要求拆解,主要靠理财产品到期来消化。

新规界定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就是“资金池”运作模式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最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资产往往和债券、股票或基金等进行组合,是理财产品获得高收益的主要来源。

肖芳说,由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理财产品的占比很小,自2012年7、8月到2013年上半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存量“资金池”就基本可自动消化。换句话说,在银监会窗口指导下,自2012年就开始转变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多对多”运作模式的银行,计提资本的可能性较低。目前大部分银行已经做到单独管理、单独建账,但受IT系统限制,短时间内大多银行暂无法做到单独核算。预计完全实现单独核算需3-5个月整改时间,可以赶在今年底前达标,这意味着仅会带来系统建设成本支出,而不会增加额外资本计提压力。

法规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最大影响,在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限额管理,即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肖芳认为,这实质是倒逼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在短期内对理财市场将造成负面影响,但长期利好整个理财行业的健康发展。

另外,不少银行已经提出未来理财产品向结构化、基金化转变的趋势,预计这一法规的出台,将促进理财业务转型加快步伐。

建议:选择中长期产品

国金证券分析师陈建刚表示:当前绝大部分银行理财采取资金池对应资产池,券商或信托多充当通道角色,理财资产和资金均源于银行自身,银行赚取绝大部分利差;券商信托仅收取通道费或少量管理费。新政在短期内将导致这一模式受极大冲击,银行利差将进一步被非金融机构所切分,对银行短期盈利形成影响。但是银行出于维护客户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对于客户的融资总需要想法设法满足。因而未来银行与券商合作过程中,银行的议价能力将受到削弱;最终产品的销售将依然依赖于银行渠道,银行的风险并未能充分的转移。

“不过,这对银行中长期影响有限。”陈建刚说,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体系发展已步入金融自由化加速期,这一潮流已无法逆转,行业自身不断的自下而上倒逼监管政策,堵漏式的监管政策已屡屡被证明无效。在传统信贷投放渠道受限所导致的资金供需严重失衡背景之下,疏导型的政策大大优于堵漏式的政策。预计后续银行将通过研发新的创新产品去规避监管,弥补相关收入。

此前一些中小银行为吸引储户推出较高收益率的非标债权理财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若提升了风险管理门槛,这些银行此类理财产品发行量将变小,整个市场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将随之下降。因此,普通市民可选择中长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那些收益率在8%以上的非标债权理财产品,新规要求披露投向和风险,建议在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