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Information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王兆星: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制度

发表日期:2009.11.09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表示,必须认真总结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结合我国银行业自身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改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使中国的银行业能够成功地应对当前的危机和有效防范未来的危机,真正在国际市场上站住脚跟,也为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王兆星是在浙银论坛发表演讲时作这番表示的。该论坛由浙江银监局主办,是浙江银监局为全面打造"浙银品牌",推动浙江银行业合规稳健发展,积极履行银行业社会责任,构筑银行业核心价值体系,顺应银行业与经济发展变化,根据浙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而搭建的长效平台,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合规·责任·价值"。
  王兆星说,改革资本监管制度是这次危机所总结的教训之一。改革资本监管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根据银行实际的资产风险水平来制定最低的资本要求,增强资本对风险的敏感度,增强资本对风险的覆盖,不仅要覆盖信用风险,而且要覆盖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不仅要覆盖交易账户,而且要覆盖银行账户;既要覆盖表内,也要覆盖表外。第二,要提高资本的最低水平,8%的资本充足率只是最低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三,要改善资本的质量,增强资本真正用于吸收损失的功能,更加强调资本当中的一级资本以及一级资本当中的核心资本的构成、比重,降低附属资本、债务资本的比重。第四,在改善资本质量、提高资本的敏感度、覆盖面的基础之上,还要有附加的资本要求,即监管当局有权力根据银行业的整体风险状况、根据整个经济周期的变化情况、根据单个机构的系统重要性、风险管理水平和实际风险水平来提高附加的资本要求。
  王兆星表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流动性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要更多地依赖于核心负债、稳定负债在整个负债中的比重,提高可变现的、高流动性的资产比重。此外,要进一步强化宏观的审慎监管,更加关注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对评级公司、私募基金、对冲基金、影子银行、表外业务等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对商业银行高管、董事的薪酬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制定更加科学的、与风险相结合的薪酬政策和奖金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危机的管理能力,加强本国监管当局对危机的管理能力,以及对跨境经营这种国际危机的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强调国际标准的统一性和国际标准的执行力,在今后监管当中,既要紧跟和执行国际标准,同时也要根据这些国际标准来制定符合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切实可行的监管原则和标准。